谢勇带队在常德开展专项调研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在11月下旬召开的第十八次常委会上,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拟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此次专项调研活动主要针对完善此项决议,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决议草案而展开。
在两次座谈会上,参加座谈的各级检察院负责人分别从各自实际工作出发,谈了市县两级在开展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基本情况、相关经验、存在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应对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市县两级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监狱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省人大常委会即将出台的决议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指出:法律监督工作从我国法律制度设计层面来讲,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在具体行使过程中,有成绩也存在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即将出台的决议主要针对人民群众普遍提出和反映的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更好地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即将出台的决议主要围绕两个难题的处理展开:一是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矛盾,要将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目的一致地促进司法公正。二是处理好在立法权利范围之内,更好地支持法律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国家现有法律体系之上,做一些促进、保障和协调工作,让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谢勇强调,各司法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各有职责,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实施上又有共同的责任。各部门要各尽其职,为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进“法制湖南”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勇主任肯定了座谈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和代表、委员的发言。他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会根据座谈会的建议修改和调整决议内容,具体来说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做进一步完善:首先要调整法律监督的责任范围,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是整个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其次,内容定位上要紧扣最近“两院三部委”出台的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做出更有操作性和更实在的决议,重点要更加突出。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将把座谈会和调研过程中听到的实践经验,认真梳理和汇总调研材料,形成新的审议决议,力促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让法律监督更好地为民服务。
专题调研座谈会临澧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在座谈会上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主持座谈会
芷园座谈会现场
芷园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