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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来源: 红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29日 08:43

 

  4月27日,衡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初主持会议。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解生、王芳富、刘琦玉,正厅级干部李远福分别主持会议的相关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仁昌、左慧玲、张玉林,秘书长匡代玮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衡阳市“五五”普法工作从2006年启动以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普法工作态势,提高了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理论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会议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落实力度不大;二是普法动力不足,成果运用不够;三是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效果不理想。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一要注重总结提高,切实增强普法实效;二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三要积极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0至2020年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编制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有利于将我市的区位交通优势转化为商贸流通优势,我市2010至2020年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对商贸发展目标定位比较明确,对现状分析客观实际,对未来商业网点规划布局较为合理,契合了衡阳实际,体现了衡阳特色,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可行。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统筹兼顾,提高规划科学性;要理顺体制机制,激发商贸发展活力;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商业档次;要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促进商贸大繁荣。

  会议决定接受肖长贵辞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谢宏治的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张玉林的衡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李万情的衡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王西成的衡阳市监察局局长职务,袁平的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郑成华的衡阳市城市规划局局长职务。决定撤销黄文忠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听取了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决定许可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衡阳市人大代表王军国采取强制措施,审议通过了《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炎秋、邹文辉,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开松,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平列席会议。

  衡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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