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湘岳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荣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忠清出席并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美树出席并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伟奇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志莲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先政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谢卫东出席会议
副市长宋爱华列席会议
副市长熊炜列席会议
副市长丁阳云列席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列席会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常委会委员认真审议报告内容
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
常委会委员审议发言
9月25-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湘岳,副主任陈国荣、包忠清、刘美树、许伟奇、陈志莲、彭先政,秘书长谢卫东出席会议。副市长宋爱华、熊炜、丁阳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21位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单位、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4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办法》、《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办法》。
与会人员还对市科技局“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工作、市公安局“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城管局“中心城区路灯和桥梁维护管理”工作、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市农机局“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市房产局“保障房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