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现场
2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忠达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房产局、市城投中心关于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继续整改情况的报告。
受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评代表市人民政府在会上作了《关于提请免去唐国栋同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任命王周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的议案》。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唐国栋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议(草案)》。
经过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唐国栋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议(草案)》。决定免去唐国栋同志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王周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本强关于提请任命谭玉华等同志为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正怀关于提请任命李气春等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并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会议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正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勋爵列席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