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建忠王敬林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郭洪昌的提请,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15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谭建忠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敬林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7月15日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