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大检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树平率领检查组前往舞阳县,检查该县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进行的。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运作情况;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情况;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及使用情况;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情况;住房公积金增值受益及分配情况和群众关注的其他问题。
在舞阳县,刘树平一行首先听取了舞阳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的汇报。截至2008年4月底,舞阳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182个,职工14352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累计达4356万元,发放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7510万元,贷款户1700户,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覆盖面达100%。刘树平要求,舞阳县要进一步加大对两个条例的宣传力度,调动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刘树平一行还前往舞阳银鸽纸产有限责任公司和舞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了检查。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