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
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集中交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志刚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卫华平,市委宣传部纪检书记李铁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守国,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丁公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宫武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郭素玲主持。
会上,白志刚副主任首先总结了去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和今年人代会代表所提建议的基本情况。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208件(其中45件为议案转建议)。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66件,工业财贸方面的18件,教科文卫方面的53件,农林水方面的28件,政法方面的24件,其他方面的19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1件,市人民政府204件(含合办件6件),市委宣传部6件(均为合办件),市中级人民法院3件(含合办件1件),市人民检察院1件(合办件)。
白志刚副主任指出,代表所提建议,与去年相比数量有所减少,但质量较高,范围较广,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很多建议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切实可行。充分表明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在不断增强,同时也给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他强调了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办理程序。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依法执行职务,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和推进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并负责答复,是有关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办理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在充分考虑我市各方面的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基础上,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真心实意地解决好代表和群众反映的各项问题。今年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所有建议办理结果的复文,要经主管副市长审定后再行文,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作为具体办理代表建议的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把办理工作与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摒除“庸懒散软浮躁疲怨”的顽症,提升工作效能,切实解决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要加强同提建议代表的联系沟通,摸清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图,做到有针对性的答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和协调,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重点建议的办理力度。要充分认识到重点建议是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建议。抓好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对推动整个建议办理工作,持续和提升“六加一”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关承办单位要把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并确定分管领导同志,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对建议办理的调查研究工作,制定科学、可行性强的办理计划;必要时,可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参与建议的办理工作,共同协商办理事项,以推动问题的解决。对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尽力办好。
三是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在保证建议办理的见面率和满意率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问题的解决率。今年要继续将公开代表建议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方面,将部分建议的主办、协办单位以及责任人、分管市领导、答复时限、办理进展情况等都要在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自觉接受代表和全市人民的监督。各承办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效果意识,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更加注重办理实效,使人民群众能够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凡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建议,应抓紧落实,尽早解决;凡应当解决而受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建议,应列入工作计划,制定方案和时间表,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效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受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应耐心地向代表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避免出现“代表被满意”的现象。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总结往年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实效,在法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理并答复代表,力争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