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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

来源: 信阳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4月28日 12:26

  4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朱继先、高曙霞、董进才、尹保斌、高潮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聂书华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根太,市政府副市长李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冀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姚铁璜主持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41名,实到34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建议议程。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事关每一个市民的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督,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二五”电网规划制定及开局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市将进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为充分满足“十二五”时期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发改委、电力、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在大量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高标准编制完成了信阳供电区“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电网规划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与全市总体发展规划目标紧密结合,采用饱和密度法,科学预测电力需求,统筹安排电力建设。“十二五”期间,信阳电网投资60亿元,相当于“再造”一个信阳电网,力争建设一个电网坚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灵活的电网网架。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是继解放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土地革命”,特别是在我市上下齐心协力开展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之际,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几年来,我市坚持把林权改革与林业生态建设紧密结合,按照“市指导,县领导,乡实施,村组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林改工作机制,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强力推进,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集体林地已明晰产权855.2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98.3%;林权发证面积791.07万亩,发证率90.9%,均超额完成了省政府明确的林改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05年3月1日《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改并颁布以来,我市工程质量监管不断开拓前进,监管制度从局部到全面,监管队伍从小到大,监管能力从弱到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完善,在加快发展中不断加强,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建立了一支机构健全、结构合理的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目前,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9个,人员262名;建立了覆盖全面、科学公正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除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和临时性建筑外,绝大部分限额以上建设工程都纳入了正常的工程质量监管范围,监管手段不断创新发展,从最初的眼看、手摸,发展到各种现代化仪器、信息化技术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广泛应用,大力实行和推广备案制、质量巡查制度等多种监管模式,使监管工作更加公正高效。全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逐年提高。2005年到2010年,全市工程项目获鲁班奖1项、河南省“中州杯”奖26项、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奖98项、市优质结构工程508项。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01、02号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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