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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下半年开展询问和质询监督

来源: 海口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6月28日 14:37

  从今日召开的海口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今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询问和质询活动,加大监督力度。在上半年完成制度规范的基础上,下半年开始实施相应的监督活动。

  当天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行使询问和质询职权分三种形式进行规范。一般形式的询问,在监督法出台之前和之后一直都在开展,就是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的议案或报告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之间就一些不了解或不理解的问题进行的提问和回答。专题询问的程序相对复杂一些,增加了要经由主任会议决定,要事先汇总议题,要事先通知受询问机关准备等事项;在形式上有口头答复和在常委会联组会议上答复的选择。质询比专题询问更加严格和规范,首先质询案的提出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第二,提质询案的组成人员对受质询机关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再答复,对再答复不满意的,可以采取更进一步的监督手段。

  当天,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修改)和《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修改)。这四个《办法》的审议通过,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有力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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