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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来源: 南海网  浏览字号: 2011年11月04日 14:23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10月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按法定程序,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决定任命郑钢为市政府副市长,王昱正为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韩太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明忠、朱玉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经易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坚毅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朝君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检查暨2011年儋州环保世纪行活动报告》、《关于开展松涛水库及周边地区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听取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审议通过并批准了市政府提请的2011年儋州市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了市财政回收粤海铁路儋州站出口路BT项目、儋州市滨海大道和中兴大街西延线市政工程项目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认为,我市紧紧抓住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和海南西部大开发建设的大好机遇,采取BT模式筹集社会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建设粤海铁路儋州站出口路、滨海大道和中兴大街西延线市政工程项目,将为儋州新一轮开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将产生积极作用。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规范运作,加强监督,认真抓好各项目周边土地规划开发利用,促进儋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按法定程序,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通过投票表决方式,任命郑钢同志为市政府副市长,任命王昱正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任命符永体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任命李洪涛同志为市旅游局局长,任命黎琳、陈建军、阮富斌、黄超群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并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不辱使命,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强化自律意识,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始终做到清政廉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建设海西部中心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审议了第四届人民代表候选人的议案,通过投票选举的形式,王庆煌、张凤玲、韩太光当选为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省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室)负责人及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朱建花)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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