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27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芬主持,市委副书记张磊应邀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琼玻、方中里、钟万荣、陈毓芬、程国林、陈一华参加会议。
副市长邓小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剑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沆,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许波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朱韶雄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2012年度主要计划指标调整的决议》、《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2年海口市市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会前,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大会精神。陈宏芬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具体的要求。他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好党的十八大丰富内涵;要坚持学以致用,自觉把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地融入到地方人大工作实践中去,努力推动“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建设;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强化自身的学习能力,夯实依法履职基础。他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穿于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以更加主动的姿态,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通过行使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等职权,支持科学发展、给力绿色崛起。要以推动科学发展为导向,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筹备召开好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认真谋划好明年的工作。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