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召开14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
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太光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按照法定程序,会议依法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文件,表决补选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玉娥、林明忠、吴勇、陈海洁,秘书长吴文波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铁刚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和新增财力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儋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提请审议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和新增财力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并批准了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和新增财力分配方案(草案)。会议还分组审议了以上三个报告及有关议案,与会人员讨论发言比较中肯、也比较热烈,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审议并采取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同意符放、张光亲、吴耀新、许环雄四位同志为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通过关于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和新增财力分配方案(草案)的决议(草案)。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会负责人,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市直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部分委员。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