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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机制课题调研组到儋州调研

来源: 海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0月31日 14:43

  10月25日下午,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专题调研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机制的专题调研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在全省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并在儋州市召开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围绕“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机制”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中,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人分别就地方基层人大常委会关于使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工作,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人事代表工作,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贯彻监督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基层人大工作的创新、特色和亮点,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织建设等,畅谈工作体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处长黄顺祥总结时指出,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四项职权之一,是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他要求,各地方基层人大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使决定权,从核心和监督出发,发现问题根本因素,做到如何处理行使决定权,抓好行使决定权根本原则,科学制定重大事项规范性、内涵全面性、认可性及适应性。他说,以“发展为重,民生为大,法制为根,基层为本”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是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要围绕当地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更好地依法行使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切实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临高县、昌江县、白沙县、琼中县等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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