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大开展贯彻执行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情况专题调研
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10月8日至9日,五指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与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管家芹的带队下,赴市史志办公室和部分市直单位、乡镇,对五指山市贯彻执行《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自《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2011年7月1日施行以来,五指山市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规定》的贯彻实施,做到了“一纳入(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条件到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市史志办共有工作人员8名,至今,五指山市已编纂出版第一部志书《通什市志》140多万字,编辑出版2009至2012年共4部地方综合年鉴《五指山市年鉴》计300多万字,第五部综合年鉴《五指山市年鉴》(2013)80多万字已编辑完成,正准备出版;编纂完成了第二部志书《五指山市志》(2001—2010)(初稿)100多万字等。
调研组对五指山市贯彻执行《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有些单位不重视地方志工作,不按时按质提供第二轮志书、年鉴初稿,影响修志和编缉年鉴进程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和执行好“规定”,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地方志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希望史志办要进一步积累经验,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力争更多的精品佳作问世。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