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29日,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芬主持;市委副书记刘庆声应邀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中里、钟万荣、陈毓芬、程国林、陈一华、郑国建以及秘书长朱韶雄参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永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剑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守吉,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许波列席会议。
当天上午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海口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海口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海口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2012年海口市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海口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2年海口市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确定“9·18”为海口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相关人事事项的议案。
根据日程安排,自下午起,会议开始进行分组审议。
又讯 29日上午,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后,根据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决定精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财经审议工作专题讲座”。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处处长符兰平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围绕财政预算“审什么”、“怎么审”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较强的辅导。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