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4月27日上午,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芬主持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刘庆声应邀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中里、钟万荣、程国林、陈一华以及秘书长朱韶雄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光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剑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沆,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许波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罗保铭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陈宏芬就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迅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罗保铭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的活动。二是要进一步突出人大独特优势和作用,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找准对接点,把握着力点,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有效发挥代表作用,在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好人大独特优势和作用,支持和给力“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建设。三是要抓好学习和实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和具化落实措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课题调研和工作调研,为市委作出重大部署和政府开展工作提供决策参与和工作依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海口市城市公园条例》、《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表决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人事任免办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5位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会议;7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