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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

来源: 海口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2月26日 14:16

  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等14项表决事项将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会议同时表决通过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规定,符合选民条件的我市公民今后可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芬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中里、钟万荣、陈毓芬、程国林、陈一华,秘书长朱韶雄出席会议,副市长李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剑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苟守吉、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简万成列席会议。  

    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海口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做好准备工作。当天,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项议案表决办法(草案)》、《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交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等14项事项,同意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关于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据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规定,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两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公民旁听,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需要决定;公民旁听会议时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旁听公民可以在会场外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反映,并由办公厅研究处理。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渠道之举,也有利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和人大工作的公开化。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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