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免名单
一
任命冯恒(女)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志农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黄伟京为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免去苏道俨的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职务。
三
任命
管小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韦宝镇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钟自彬、古华强、何锦松、杜应参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沃泉、朱栋良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管小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
何立新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翔、黄家海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崔新国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小青、何健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翔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