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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大代表检查实施《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来源:   浏览字号: 2007年06月18日 00:00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南宁市实施《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深参加了此次检查活动。
    
        陈瑞深一行先后检查了竹排冲、埌西菜市、麻村菜市、七星路、秀灵村等环境卫生整治的情况。在检查中,人大代表详细了解了各处实施《条例》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认为,南宁市各级各部门对实施《条例》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整治,城乡居住环境综合治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部分群众对《条例》的具体内容还不太清楚,在农贸市场还存在一些卫生死角,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们建议,要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要把突击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整治环境与提高人的素质、加强领导责任心与调动群众积极性、创新形式与讲究实效等多方面结合起来;要巩固和提高前期整治成果,防止不良现象反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不留空白点、不留死角,确保清扫保洁责任范围覆盖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此次视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对《条例》提出完善意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来源:南宁政务信息网  2007-06-18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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