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
6月30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议案并作出了关于批准2008年北海市本级财政决算等5个决议(另发)。
据审查,市本级2008年财政总收入218057万元,财政总支出1589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9099万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71521万元,市本级累计净结余赤字12422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3531万元。另,2008年市本级基金总收入 127404万元,总支出5963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7768万元。其中市本级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批示,在土地基金中借支重大项目建设资金69208万元,基金收支实际上基本平衡。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提出,此次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近二百个部门和单位,在较广的范围内了解和掌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指出了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并从七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逐一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情况要分别报告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以便人大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关于北海全市和市本级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时提出,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监管。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扩内需保增长的措施,我市组建了城投公司、旅游集团公司、路港公司等作为开发建设的投融资平台。这些平台的初期运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有些问题也许还没有暴露出来。因此,有必要提醒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监管问题,从依法运作、规范运作入手,完善机制,明确职责,强化监督,确保各政府投融资平台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安全运转。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8年北海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将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北海分行贷款的回购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将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将北海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将铁山港工业区八号路B段项目建设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诸如个别案件刑罚适用显失公正,裁判宽严失当;刑事审判队伍现状与新形势下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不相适应;审判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制度不够规范和完善等存在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把贯彻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当前的社会治安和反腐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尽量避免和减少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情况的发生;要加大对财产刑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力度;法院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要建立刑事司法救济制度。
常委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尚军、叶上辉、罗恩平、许光波、顾乃峰、陈承才、张玉兴,秘书长谢安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程继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