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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渔业执法专题调研

来源: 桂林日报  浏览字号: 2008年08月19日 09: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实施已有20多年,桂林市近年来贯彻执行这一法律的情况如何?8月11日至15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显元率执法检查组,对桂林市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调研结果将提交桂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市容局等有关部门的汇报,并深入桂林市市区和阳朔、全州、兴安、灵川等县实地检查,对桂林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情况有了全面了解。

  多年来,桂林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坚持发展生产与渔政执法并重的工作原则,一方面认真做好养殖服务工作,加快发展水产养殖业,促进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加强渔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营造了良好的渔业环境。

  自2005年以来,渔政部门共查处电、炸、毒鱼等违法案件1800余宗;2007年以来,渔政部门联合公安、武警、城管等部门进行大规模清理整治漓江市区段的“地笼网”,共销毁清理“地笼网”6000余条,有力地保护了漓江等江河的渔业资源。在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桂林市于2002年8月在广西率先设立“禁渔区”,规定市区漓江桥至虞山桥漓江段为永久禁渔区。自2005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案件150余宗,没收并救治、放生各种珍稀水生野生动物4000余公斤。从1998年起,桂林市还每年组织鱼苗人工放流活动。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表示,将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桂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和提出解决办法。(周波)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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