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2月5日下午,桂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市人大第一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20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主持会议。副主任蒙永福、郭维奇、鲁圣发、黄书明、石春莲、肖立华,秘书长梁建平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王榕所作的《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王建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据悉,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们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共提出建议58件。目前,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件,占建议总数的22.4%;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4件,占建议总数的58.6%;需待以后解决的11件,占建议总数的19%。大多数承办单位均在法定期限内将建议的办理结果答复了代表,其中有4件建议在大会期间由大会秘书处组织议案组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当场研究办结并答复了代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提交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决定接受刘君辞去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李志刚辞去桂林市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黄涛辞去桂林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同时决定任命董乐群为桂林市副市长。
副市长王建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副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和5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民代表应邀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