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现场
9月17日,为期3天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共有16项议程,将审议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南宁市青秀山保护条例等法规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荣福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发改委主任黄方方在会上作了关于2012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作了关于2012年1—8月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莫永清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主任覃郁华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盛忠雄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作的关于检查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黄翔和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振东分别作的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1、1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第3、7、8、9、10、13、19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分别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先明作的关于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袁光荣作的关于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南宁市爱国卫生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自治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李小凤作的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说明。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草案以及人事任免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荣仕星、文明,秘书长崔智友出席上午的全体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高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