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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到钦州市开展议案办理专题调研

来源: 钦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7月04日 08:22


自治区人大内司委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议案办理专题调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翔认真听取我市各方代表的意见建议

  6月27至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翔率自治区人大内司委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关于要求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议案》办理专题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出席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10月修订颁布实施后,对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保障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推动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种种原因,我区有关实施办法没有及时修订,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影响。调研组针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议案》提出的问题、具体修改条款内容以及修改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调研。

  调研组分批与市纪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法制办、妇联等单位领导以及钦南、钦北两区部分乡镇领导、村委支书、村委主任、村民小组长等召开座谈会,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在钦期间,调研组还走访了灵山县三海村委,倾听村干部、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

  黄翔指出,钦州市各方代表围绕调研内容,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认真收集整理,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调研报告,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全区农村“两个文明”的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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