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法调研座谈会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6月7日上午,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邀请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质监局、粮食局、法制办、物价局、水产局、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原生出席会议。
座谈会主要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的5个主要问题进行调研,这些问题是: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中的第二条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是否准确、第十二条中关于收取检验费的规定是否合理和可行、第十六条关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是否科学和完善、第二十四条关于不达等级产品的规定是否妥当,以及对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其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周原生在座谈会上指出,产品质量监督是民生大事,事关百姓福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加紧完善立法。《广西区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他要求与会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站在为老百姓谋幸福、为广西和北海谋发展的高度,认真审议,积极发言,大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质量监督执法制度提供科学、严谨的实践和理论依据。
参加座谈会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从各自视角就调研问题逐句逐字进行了认真推敲和仔细审议,大家畅所欲言,纷纷发表意见和看法。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