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桂林市调研
3月28日至29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荣福率队、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陆炳华任组长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来到我市,对我市开展《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3月28日下午,调研组在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实施《决定》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郭维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济贤,市检察院检察长孟耀军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政府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先后就实施《决定》情况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创新诉讼监督形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合作,在刑事侦查监督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政府积极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法院健全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等环节的协作和联系;司法机关在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等重点环节与检察机关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增强执法透明度,健全了规范监督制约机制。
在听取了各部门工作汇报后,调研组对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的做法表示肯定。为更好地推动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车荣福强调,各级部门要重视对《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履职;检察机关要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诉讼监督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检察机关和法院、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要不断深化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统一执法思想和办理案件的执法尺度、证据标准,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在桂林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将到资源县以实地调研和举办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决定》实施以来各方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各方面对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