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南宁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落实情况
9月15-16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覃远通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副市长温守荣参加了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贵寿全程陪同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9月15日的汇报会上,温守荣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情况。执法检查组随后到武鸣县双桥镇下渌村,隆安县丁当镇、那桐镇、屏山乡实地检查了农村耕地、林地承包流转情况以及流转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并分别听取了武鸣县和隆安县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宣传贯彻法律,积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大力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调解仲裁土地承包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末,全市农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476.6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6.59%;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达到112.17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87.12%。目前,全市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55.57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11.66%;流转承包耕地的农户数12.13万户,占承包经营农户的10.8%,签订耕地流转合同份数3.47万份;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面积33.83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0.87%。2010年以来,全市土地承包及流转发生纠纷案件总数619件,受理调处纠纷案件468件,占纠纷发生总数的75.6%。其中调解纠纷数 301件,占调处总数的64.3%;仲裁纠纷数167件,占调处总数的35.7%。未出现不服仲裁而起诉至法院的案件。
覃远通组长在检查中指出,南宁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宣传贯彻这两部法律,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纠纷调处等工作都走在了全区的前列,充分发挥了“首善之区”应有的示范作用。他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要与促进土地流转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好农民、承包经营者、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力求各方共赢,加快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安全化进程,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人大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