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明年2月12日召开
梧州日报讯(记者 黄东荣) 12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有关工作报告、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奕权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萍珍、杨炳才、黄积卓、孔祥鹏,秘书长梁耀中,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以万,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邓昌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袁丽松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梧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卢宇鸣等同志的任免职案。
与会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对所有报告和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审议了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以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有关决定草案、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2月12日在梧州市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批准梧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预算草案,批准梧州市本级2011年预算;听取和审议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