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3月27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3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毅、陈丽丽、郑世丰、方文、何敏成,钦州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吴小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源扬等3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张振毅、郑世丰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李斌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0-2014年钦州城区失地失海农渔民安置和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失地失海农渔民安置及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工作,不断完善征地搬迁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积极践行“征、拆、储、建、安、保”六位一体征地搬迁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效。组成人员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先安置后搬迁”理念,加快推进安置用地规划和安置用房建设,落实就业用地交付和群众就业培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因地制宜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失地失海群众利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信权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预防体系,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严肃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势头。组成人员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预防和查办并重,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宣传,强化犯罪案件侦破力度,建立健全预防长效机制,抓好检察干警队伍建设,为促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遏制职务犯罪发挥应有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议案。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上需,以及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各专委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