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召开
7月1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高枫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各有关部门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并研究了会议日程安排。会议决定,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7月22日至24日召开,主要建议议程有: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测绘法和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审议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湿地保护条例、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南宁市郁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规草案。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关于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列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的请示,并同意列入会议建议议程,研究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关于提请审议该修订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农委关于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和关于我区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