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会议
10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振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旧村庄改造和“空心村”整治议案试点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作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决定及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2年1月5日至10日(含预备会议)在市区召开。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石保、林平杰、徐紫玲、张平、秘书长江少强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邹永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曙光及市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和市人大代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李方静 徐永忠 赖国斌)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