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召开纪念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
韶人宣
7月25日上午,我市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韶关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市领导郑振涛、艾学峰、林耀明、陈向新、李石保、林平杰、杨小明、徐紫玲、张平、李飞,老领导佀志广、汤维英、冯灼锋、卢定周等出席座谈会。
1981年7月26日,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韶关市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韶关市人大常委会。从此,翻开了我市地方国家政权建设的新一页,开创了我市地方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振涛指出,30年来,在中共韶关市委的领导下,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法行使监督权,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依法行使任免权,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民生事业改善;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推动代表作用发挥;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服从服务于市委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郑振涛强调,当前,我市经济社会进入了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加强履职履责,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加强监督工作,确保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加强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代表工作,增强人大整体效能;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努力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韶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艾学峰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艾学峰指出,过去30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韶关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因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会上,老领导汤维英、卢定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曙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阙定胜,市人大代表刘焕棠分别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