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2011年12月8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文龙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陆德华为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崔振南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
唐立坚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胡圣开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均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志凌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志专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惠楠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祥考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侯江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何理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林仁彬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戈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彭进和、简岸斐、罗炬明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