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2011年7月26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伟伦为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林少棠为中山市法制局局长;
张珂为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决定免去:
梁梳九的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梁荣佳的中山市法制局局长职务;
梁泽强的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韬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葛贻环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胡佑亮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魏芸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区瑞樱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袁海峰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谢灏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三乡人民法庭副庭长。
何兆英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万明丽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璇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洪岩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谢静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洪源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雄伟为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中永为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素素为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礼煊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林少棠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葛贻环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蔡伟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雪峰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