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6月19日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贝 冰为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清远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得坤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何国森的清远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
彭 卫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小燕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唐 俊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易艳珍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