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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养犬立法建议案

来源:   浏览字号: 2007年06月13日 00:00
  根据《2007年市人大代表活动安排意见》文件精神,广东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为督办单位,对“关于制定珠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这一2007年重点跟踪督办建议案进行跟踪督办。我委高度重视该建议案的跟踪督办工作,对建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于2007年5月24日邀请建议案办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市公安局、市法制局、市城管局有关同志和建议案的领衔人大代表,就建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座谈。  

  珠海市公安局的同志在座谈会上表示,市公安局曾于2002年组织起草了有关犬只管理的法规草案,后因立法条件尚未成熟而暂时搁置。2007年,《珠海市犬只管理条例》被列为预备立法项目。根据相关要求,该局在2002年法规草案的基础上,完成了《珠海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并于2007年4月份报送市法制局。市法制局的同志在座谈会上表示,该局已收到市公安局组织起草的草案文本,并将其发送各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该局拟在2007年6月份前完成条例的论证、协调和专题调研工作,10月份前完成全面审查修改和拟订法规草案工作,并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市城管局的同志也结合本单位工作对犬只管理问题立法谈了自己的意见。建议案领衔人大代表则对该建议案目前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并对立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大家同时认为,虽然法规草案已经完成并顺利进入立法程序,但“谁来管,管那些,如何管”  等养犬问题仍有待明晰,养犬立法中主管部门难以确定,管理方式和手段不足,行政处罚难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来源:  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    2007-06-12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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