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12月8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林义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水、彭石沛、陈广周、陈继炮、陈孙和秘书长马碧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样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至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尾市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市本级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肯定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取得的成效,决定同意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至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会议作出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市本级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的审议意见》,完善工作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区“三边一中”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关于调整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12年1月7日至10日。
会议审议了副市长吴维保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吴维保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