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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明年1月8日召开

来源: 江门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12月05日 08:59

  江门日报讯 (记者/赵焕明 通讯员/邢超群) 昨天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明年1月8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关于加强我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议案》结案;会议接受李崴、陈杭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蓝华为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会议任命叶柳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接受江基云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决定叶柳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清兆主持,副主任蓝月华、陈敏标、赵翠玲、伍国占,秘书长宋波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梁美贤、吴振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党权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加强我市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宋强作了初审发言。与会委员对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周大建委员认为,要从全局高度出发,加强饮水水库库区管理,严格控制旅游开发,严禁矿业开发。余松健委员认为,对跨界水源的联防联治问题要争取省的协调。刘夏林委员建议,继续推进水源地的保护,加快备用水源的建设,保证饮用水源受到污染时有水供应。杨音委员提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保护水源的科学认识,加强对整个水库库区的保护,避免水源污染。

  会议认为,自2006年9月该议案开始办理以来,市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责任制,建立六大保障措施,围绕“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的目标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逐年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快建立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大力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已基本实现议案预期目标,会议同意该议案结案。

  聂党权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回应,并提出该议案虽然顺利结案,但用高标准严要求来衡量,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政府将继续重视和做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梁清兆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加强对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善始善终;不断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态建设和保护,科学配置饮用水备用水源;全面系统规划,科学定位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探索江河流域开发与保护的新模式,着力做好西江江门段与潭江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倡导先进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妥善处理库区治理与民生的矛盾;着力机制创新,不断优化提升我市水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要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保障我市城乡饮水安全,为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谋福祉。

  会议经审议决定,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8日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选举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江门市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其他事项。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江门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386名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规划纲要》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书面)。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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