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6月23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戎铁文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义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水、陈广周、陈继炮、陈孙及秘书长马碧出席会议。副市长骆金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占忠,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我市城乡医保低保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和《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城乡医保、低保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我市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我市积极贯彻实施城乡医保、低保制度,城乡医保、低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资金的落实,尤其是地方自筹资金的投入;要加强指导,不断强化人大机关的监督作用;要加大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农村饮用水的管道、管理机制和水质检测等方面的建设,真正把工程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民心工程;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城乡医保、低保制度,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大医保、低保宣传力度,全力推进城乡医保、低保扩面工作;要强化医保、低保监管工作,保障医保、低保基金安全。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