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广东 > 新闻报道

在纪念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甘霖

来源: 广西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2月10日 08:46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纪念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这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新时期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加快珠海实现新一轮大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地方组织法和《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决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珠海人民怀着建市、建特区的喜悦之情,迎来了又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1980年11月30日,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全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随后相继产生。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的30年,正是珠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30年。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珠海在探索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迎接澳门回归和促进港澳繁荣稳定、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等方面积极进取,取得了显著成绩,从一个落后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这是全市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的结果。伴随着特区发展步伐,我市历届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珠海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

  30年来,地方立法先行先试。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制定了66项关系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法规。特别是优先生态建设立法,制定城市规划条例、土地管理条例、人口规划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五大基础法规,将我市率先实施的环境保护“八个不准”、城市建设“八个统一”、土地管理“五个统一”等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规。开展先行性立法,率先在全国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律师执业保障条例、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充分发挥了立法“试验田”作用,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30年来,监督工作有力有效。坚持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先后进行执法检查126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8项、开展工作调研266项,确保了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推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0年来,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依法行使。坚持贯彻党的主张同代表人民意志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00余人次,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30年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强化代表培训,拓展代表工作途径,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共办理、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3818件,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各级人大代表不负人民重托,认真履职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主体作用。

  30年来,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回顾30年的发展历程,我市人大工作取得的一切成就和进步,是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亲切关怀、热情指导的结果,是历届市委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历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勇于实践的结果,是历届人大常委会老领导、老同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广大人大工作者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珠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向为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付出智慧、心血和汗水的老领导、老同志和全市历届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我市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30年的奋斗历程,是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快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是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过程。珠海30年的探索和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我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

  30年的探索和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这些既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规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珠海人大常委会30年实践经验的总结。经验弥足珍贵,经验需要我们发扬光大。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结合实践丰富和发展,不断开创珠海人大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和人民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克服各种困难、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可靠制度保证。当前,珠海经济特区进入新的30年,正处于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关键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人大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新的起点,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实现在珠三角地区人均首位、生态一流、文化繁荣、法治优良、社会公平的发展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积极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珠海新崛起再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法制保障。

  我们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有一个深刻全面的认识。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国家政权形态上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具体到珠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市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特区建设,凝聚了全市人民推动珠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全市稳定和谐、民主团结,是珠海人民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制度保证。

  要从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使人大各项工作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国理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和报告制度,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善于发挥人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在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更加有力地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更加主动地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坚持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及调研、视察中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真正让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们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履行职责,人大要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强化“中心”,在工作部署上突出“中心”,在工作方法上贴近“中心”,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真抓实干求实效。

  一要围绕中心提高立法质量。珍惜立法资源,着眼于突出珠海特色加强立法工作,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做好科学发展亟需的立法工作,做好事关全市人民切身利益的立法工作。当前,要以经济特区立法权覆盖全市为契机,着眼于加快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抓紧制定有利于珠海科学发展、满足改革发展稳定需要的各类法规,将立法优势真正转化为珠海科学发展的体制优势、产业优势、开放优势和环境优势。

  二要围绕中心突出监督重点。坚持依法、准确、适度的监督原则,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从全局的高度、从支持的角度出发进行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体现支持,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支持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支持司法机关改革创新确保司法公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对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监督,着力加强对“十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人口发展等工作的监督,促进各级各部门围绕共同目标,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形成强大合力推动珠海科学发展。

  三要围绕中心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道、成事之基”,对于做好人大工作尤为重要。只有深入调查、系统研究,才能抓住重点、抓准大事,突破重点、办好大事。要围绕推进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建设,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围绕构建交通、产业、城市三大格局,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重点工作,开展好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主题活动,为市委市政府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提思路、想办法,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矛盾的化解。

  四要围绕中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做好干部任免工作。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要从人大自身职能出发,找准履行职能的切入点,多做全局性、针对性、前瞻性的思考和研究,认真审议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议题,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抓住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大事,作出实质性决议决定,配合党委推动中心工作。能否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实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不断加强干部的任后监督,通过工作评议、代表建议督办等有效途径,督促选举、任命的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把精力和才智倾注到恪尽职守、为民造福上来。

  我们要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突破。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是特区的旗帜和灵魂,也是珠海人大工作的动力和追求。人大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法律化、程序化、规范化,但规范不是教条。必须防止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摒弃两种思维定势。一是“过去怎么办,现在也怎么办”的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的思维定势。对于过去的做法,该继承的就继承,该发展的就发展,该否定的就否定。当然,否定并不是全盘抹杀,而是合理地辩证地否定,是在否定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一是“别人没有做,我们也不能做”的不思进取、消极求稳的思维定势。事物都是有千差万别的,任何工作的推动都要紧密结合本地的实际。凡是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促进珠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可以大胆地闯,大胆地试。要在坚持正确方向、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工作方式,使人大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我们要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重要法宝,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代表人民,代表人民必须依靠人民。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群策群力把人大工作干得有声有色。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个党的优良传统和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高度重视做好群众工作,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地反映和体现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急、所忧所虑。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保持常委会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工作。健全代表联系选民、联系群众制度,引导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在全市营造尽科学发展之责、献科学发展之策、聚科学发展之力的良好氛围。各级人大代表要珍惜荣誉,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为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我们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只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才能真正履行好职责。要加强学习,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工作原则,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视察调研、执法监督、联系代表等制度,健全适应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要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培训和使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干部队伍,切实把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过去30年,我们创造了辉煌的成就;新的30年,我们将继续书写人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篇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为珠海早日成为广东发展新的增长极、科学发展的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