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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 珠海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1月01日 14:47
  《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2010年9月29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为了更好的宣传条例,保障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市政府秘书长王庆利、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道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智斌、市法制局局长杨静辉、市妇联主席梁慧芳、珠海海事局党组书记唐万出席新闻发布会。中新社、南方都市报、大公报、新快报、珠海特区报、珠海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到会采访。
  新闻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边玉峰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智斌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公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道远就《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制定情况、条例的内容以及条例的制定意义做了简要介绍。市妇联和珠海海事局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今后将如何组织实施好条例的工作安排。市政府副市长王庆利对组织实施好条例提出了要求,希望有关责任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开创我市妇女权益保障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最后,与会新闻记者,分别就《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各自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采访,市人大法工委和市法制局负责人以及市妇联和珠海海事局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就记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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