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地方性法规 创造亚运良好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召开
10月25日上午,“我们准备好了”——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城市系列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新闻中心举行。市人大法制工委副主任邢翔向中央、省、市20多家新闻媒体通报了“通过地方性法规创造亚运良好法治环境”的有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现将邢翔副主任新闻发布会的讲话摘录如下:
大力推进地方立法 为亚运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在“我们准备好了”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城市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即将举行的第16届亚洲运动会、首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统称“亚运会”)是在广州召开的国际盛会,是广州向亚洲和世界展现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自2004年我市申亚成功以来,为保障亚运会的顺利成功举办,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地方立法权,将保障和服务广州亚运会的事项作为立法重点,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亚运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下面,我从为办好广州亚运会,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制定了哪些地方性法规和如何开展制定工作这两个基本方面向大家做个介绍。
一、围绕亚运工作大局,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1984年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努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迄今为止,共完成拟订、新立、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58个项目。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计80件,立法事项基本覆盖本市经济社会的各个主要方面。
为实现文明亚运、绿色亚运、和谐亚运的目标,在已有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有意识地将保障服务广州亚运会的事项作为立法重点并积极实施,确保在亚运召开前各项相关法规能顺利出台。自2004年申亚成功以来,我市已经制定的直接与亚运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共计14件,包括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它们分别是:《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管理条例》、《广州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广州市旅游条例》、《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将在今年10月底通过的法规有两件,分别是《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改、废并举,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和废止工作,这两年共废止法规14件。
(一)为实现文明亚运的目标,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举办亚运会对我市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规范城市建设与管理作为地方立法的重点之一,自2004年申亚成功以来,在立、改、废的56件法规中,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有34件,占60%。在城市管理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人性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基本要求,充分贯穿于各个法规及其条文之中。
这里我重点介绍两个法规:一是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这部条例是城市管理领域的一部综合性法规,也是保障以一流的城市环境、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广州亚运会的一部基础性法规。它对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完善文明执法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果将发挥关键的作用。《广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在内容上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强调对城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明确禁止城管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是严格规范城管机关的扣押行为,对扣押物品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四是体现疏导、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立法理念,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城市管理。五是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实效,防止城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是今年9月开始施行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是为实现无烟亚运,绿色亚运、文明亚运的大背景下由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制定的。它是一部直接体现亚运元素的法规,一部通过举办亚运会提升广州文明水平的法规,也是一部体现市人大代表参政能力和水平的法规。该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成功举办亚运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条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确立多部门管理体制,调动和整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二是明确规定控制吸烟范围,将控烟范围划定为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禁止吸烟场所包括体育场馆等十二类不同场所;限制吸烟场所包括餐饮等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三是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衔接,授权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增设禁止吸烟的场所。
此外,为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安全,特别是维护亚运期间的客运秩序,我们先后制定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并修订了《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
(二)为实现绿色亚运的目标,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立法。近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关于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两手抓、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环境的要求,特别是迎接亚运会,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目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立法。目前,我市既有综合性的环保条例如《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也有区域性的保护条例如《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还有特殊领域的污染防治规定如《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也将于10月底通过。这些法规为营造宜居环境,保障亚运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这里重点介绍2007年修订的《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该条例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在全国率先实行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新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注册登记本市机动车,规定在本市初次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不符合新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不予登记。二是严格规定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仪器设备的要求和机动车检测机构的退出机制。三是对于抽检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规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该法规颁布实施后,市政府有关部门严格贯彻实施,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广州空气污染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我市工业总产值从2004年的5766.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3481亿元、增加了1.3倍,汽车从68.2万辆增加到135万辆、增加了98%的情况下,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07%、比2004年提高12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49.4%、23.3%和29.3%,空气质量连续5年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频率下降21.5个百分点,灰霾减少63天,为近年来最少的一年。今年前9个月,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07%,比去年同期上升0.73个百分点,优于亚运空气质量保障设定96%的目标;不论是统计数据还是市民的亲身经历都表明,广州的空气、水质都有较大改善。
(三)为实现和谐亚运的目标,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科学立法思想,将改善民生、造福于民、维护公平、促进和谐的社会领域的事项作为立法重点,如2008年制定了《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2009年制定了《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2010年制定了《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也将于今年10月底通过。《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和《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是服务和保障亚运的重点立法项目。我在这里做一个重点介绍。
《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立足于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为广州亚运会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创造条件。其主要特点有:一是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或为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赛会、文化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是为保障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要求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鼓励政策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条例》还特别规定成立广州市志愿服务基金会,明确资金来源,包括社会捐赠、政府支持、基金增值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三是详细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权利义务,明确国际性综合体育赛会的组织机构招募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履行该条例关于志愿服务组织义务的规定。四是规定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实施公益事业项目。《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的颁布施行,极大地促进了广州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为亚运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根据条例的规定,我市成立了广州市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使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形成了合力;成立了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为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成立了广州市志愿服务学院,为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保障了优质人力资源;建立了年度的志愿者表彰制度,为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发展加油鼓劲。“志愿者的笑容是广州最好的名片”,目前我市已征集59万位名亚运志愿者,他们将活动在赛场和城市的各个角落。在条例的保障下,志愿服务精神一定会为广州亚运会增添更为璀璨的色彩。
第二部重点介绍的是《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广大市民对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是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的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特别是为迎接亚运的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其主要内容有:一是规定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政府本级财政预算,并应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增加。二是规定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的原则、标准、程序以及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等内容。三是规定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活动。四是规定公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具体要求。五是规定每年应当开展一次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条例》是我市第一部体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群众体育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充分体现了全民健身迎亚运的体育精神,有利于形成浓厚的群众体育活动氛围、促进市民群众对亚运会的积极关注和对迎亚运活动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
二、大力推进民主立法,打造民主立法品牌,确保亚运立法质量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亚运立法过程中,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大力打造民主立法品牌,不仅较好地保障了亚运立法的质量,而且为广大市民参与亚运立法、知晓亚运立法并自觉遵守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广州民主立法也形成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民主立法方式的多样性、过程的公开性等特点。
第一,注重民主立法参与主体的广泛性。首先是法规立项主体具有民主化的特点。过去,我们的法规都由政府一家提案,难免出现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近年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提案权,代表提出的立法案成为正式立法项目的情况逐年增多。在已经生效的十四个亚运关联立法项目中就有三个是人大代表提出的立法案。其中,《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个人大代表为提案主体的法案。其他两个分别是《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和《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这两个法规都具有鲜明的亚运元素,体现了市人大代表对亚运的高度关注和市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的广泛实践。其次是立法的公众参与具有广泛性的特点。自2008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每一部法规都必须要召开至少五场的专场征求意见会,分别是:市人大代表专场、市政协委员专场、行政管理相对人专场、相关政府部门的专场和立法顾问专场。有的法规还针对特定对象和问题,召开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会,如在制定《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时,针对学校开放体育场地的问题,还召开了征求部分大、中、小学校意见的专题座谈会。
第二,注重民主立法方式的多样性。一是在著名门户网站上开展立法民意调查,公开征求意见。2008年,在制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时,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在网易上发布立法问卷网络调查,引起了广泛响应,不仅广州的网友积极参与,国内其它地方的网友甚至世界各地网友也踊跃参加。据统计,仅网易(不包括其它网站)相关专题及报道点击数达十八万三千余次,网友发表评论达两千条,网友投票约两万一千人次;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腾讯网、中国网、法制网等争相报道或转载,新华网、中国新闻网、大洋网、金羊网等数家网站还开展了专题讨论。有网友称广州人大常委会这一领先之举为“广东一小步,全国一大步”。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朱小丹同志对这项调查活动作了高度肯定:“这是一项创新之举,走出了一条民主立法的新路子,要认真总结,不断完善。”至今,我们已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草案在著名门户网站——网易、腾讯等网站上公布,公开进行民意调查和征求意见,成效显著。二是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时,将举行立法听证会作为听取公众意见的重要形式之一。广州立法听证会的特点在于,不仅有陈述人发表意见的环节,还有陈述人围绕争议事项的辩论程序以及旁听人发言和提问的环节。今年9月,法制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并由广州电视台进行了全程的直播。20位听证陈述人围绕法规中涉及的两个重要事项展开陈述和辩论,过程十分精彩,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取得了“立法由市民讨论”的良好社会效果。除采用上述民主立法方式外,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委托专门的民调机构开展立法民意问卷调查,借助 “羊城论坛”让市民群众参与立法讨论,收集听取意见,到实地调研等方式多渠道实践民主立法,为科学立法提供保障。
第三,注重民主立法过程的公开性。开门制定亚运立法,不仅有助于收集、采纳群众意见提升法规的科学性,它还是一个宣传法规内容,普及法规知识、提高法规实施效果的过程。例如,《广州市城市综合执法条例》就是开门立法的结晶,创造了多个市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史上的第一。除了前面提到的第一次在著名门户网站上开展立法问卷调查外,还第一次召开全程向媒体公开的专家研讨会。法制工委邀请了本市四位知名专家,对城管条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新华社、《南方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到会采访,并现场向专家学者和城管部门的负责同志提问。第一次召开全程向媒体公开的、在基层举行的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座谈会。法制工委到海珠区素社街办事处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听取了28位流动小商贩、12位居民代表以及部分街道办事处干部的意见,《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和广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到会自由采访。至今,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中都在不同方面采用了开门立法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除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外,为做好亚运会的各项准备和保障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分别于2009年、2010年相继出台了关于亚运空气质量保障、亚运安全保卫和保障亚运筹办和举办等内容的三件决定,授权市政府在亚运会筹备和举行期间,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违背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临时性行政管制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命令。这些做法对支持、保障亚运会的成功召开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州亚运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近六年来,我市制定的与亚运相关的法规多达14件,但立法之后,关键在于执行,亚运会的成功举办有赖于大家对法律法规的自觉遵守。最后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媒体对广州地方立法多年来的大力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