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广东 > 新闻报道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2010年9月27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小川

来源: 广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0月08日 14:48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2010年8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任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委员和省人大代表为成员。8月3日,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汇报。8月4日至12日,检查组分3个小组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江门5个市进行检查,听取了各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10家企业和3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路检点,并与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为全面了解全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检查组还委托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汕尾、湛江、茂名、肇庆8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内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此同时,检查组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开展了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主题的“南粤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这次执法检查以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业重点污染源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及饮食业油烟、扬尘治理的情况,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等。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总体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十一五”期间,以举办第16届亚运会为契机,把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工作重点,严格环保准入,不断强化监管手段,促使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持续趋好。“十一五”的前四年,全省二氧化硫累计减排22.35万吨,比2005年下降17.28%(其中2009年减排6.54万吨,比上年下降5.76%),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期间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2009年,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一)以保障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为中心,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

  2008年10月,省政府建立了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2010年4月,省政府成立了由黄华华省长担任组长的“三会”(广州亚运会、亚残会,深圳大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包括环保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在内的6个协调小组,强化了部门之间、城市之间的协调配合。为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先后批准颁布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广州亚运会召开前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并建立了督导核查机制。针对我省气候特点,为确保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并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目前正抓紧完善亚运会期间临时措施方案及应急方案。广州市在2004年申亚成功后,不断加大空气污染整治力度,制定了按8个阶段推进空气污染综合整治暨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目标和战略部署,提出了“空气整治50条”及“新31条”等措施;继2009年安排6亿元用于工业污染治理后,2010年又安排7亿元用于提前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也以实际行动支持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深圳市于2008年4月被省政府批准为油气综合回收治理试点城市,该市的242个加油站、150辆油罐车和6座储油库目前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佛山市全面启动电厂降氮脱硝工作,深化陶瓷行业清洁生产;东莞市先后投入10亿元补偿资金,实现砖厂、采石厂、水泥厂等行业淘汰退出。

  (二)以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与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为基础,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一是充分发挥环保准入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规划环评,明确从2010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未纳入规划且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单个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强化总量前置审核,严格控制重点控制区域内的重污染行业项目建设。2009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审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0186个,否决率6.27%,受理环保验收项目14717个,不通过率6.05%。二是加大火力发电企业污染整治力度。截至2010年上半年,全省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机组装机容量达3401万千瓦;投运烟气脱硝的火电机组达到600万千瓦以上。广州市着力推进现役火电厂烟气脱硝,目前87.2%的装机容量火电机组已完成降氮脱硝工程,实现每年3.2万吨氮氧化物的削减能力。三是推进工业锅炉治理工作。目前,珠三角九市已淘汰小于4蒸吨的锅炉658座,完成了911座大于4蒸吨锅炉的治理任务。汕头市规定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河源市对“双转移”引进的4家陶瓷厂实行了煤(油)改气工程,并安装了脱硫设施,年替代原煤(油)量约17.8万吨标煤。四是积极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十一五”以来,我省共关停小火电1135.69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5184万吨,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034.7万吨,均已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五是加强城市饮食业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各地通过调整规划布局,采用油改气、油烟治理等措施,减少城市饮食服务业污染和扰民。今年,深圳市已完成150家油烟在线监控试点建设工作,饮食服务业污染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各地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围蔽等措施,减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东莞市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对工地进行检查,构建“日常检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视频检查”相结合的城市扬尘检查网络。

  (三)以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为重点,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2009年3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目前全省已发放标志500多万个。2009年7月全省机动车全面实施国Ⅲ标准,2010年9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新车提前执行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采取限制行驶区域、限制行驶时间或限制行驶车型的交通管制措施,促进高排放车辆更新换代。推进淘汰“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工作,2009年因检测不合格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的道路运输车辆有4231辆,强制报废8355辆。推行清洁车用成品油供应,从2010年8月1日起逐步对珠三角地区供应国Ⅳ车用成品油。推进加油站、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截至2010年5月底,珠三角地区的2434座加油站中,已经完成油气回收改造或正在改造的共1124座,约占46.2%;油库共计96座,完成20%;油罐车1115辆,完成46.8%。针对近年来因机动车数量剧增,排气污染已成为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的新情况,2010年6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并于9月1日起实施。

  (四)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能力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共有省控监测站97个。2005年,我省与香港环保署合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第一个区域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设有16个监测站,及时向公众发布区域空气质量指数。成立了全省亚运会环境空气监测预警协调小组,并于2009年12月开展了应急演练。开发了珠三角光化学烟雾预警系统,省气象部门建设了由9个站组成的珠三角大气成分监测站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仍然较大

  从全省总体情况看,我省经济总量大,产业结构从偏轻型向适度重型化发展,能源消费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进一步缩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压力仍然巨大。从区域性大气污染情况看,珠三角地区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尚未完全解决的情况下,空气出现区域性、复合型等新特征,特殊时段还出现光化学烟雾,大气能见度降低,灰霾天数仍然偏高,空气质量形势严峻。从防止污染转移看,在加快推进“双转移”中如何防止污染向山区和农村转移的任务艰巨,特别是地形不利于大气扩散的广大山区防止大气污染的任务尤为艰巨。

  (二)工业小锅炉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突出

  工业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贡献率较高,工业锅炉的淘汰及治理成为削减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方面。珠三角9市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共1.2万座,其中需淘汰小于4蒸吨的锅炉和需治理的锅炉共9567座,目前完成1984座,仅为20.7%。造成工业小锅炉淘汰及治理进程缓慢的主因有:天然气管道建设滞后使锅炉用天然气供应不足;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尚未形成规模,未能有效替代工业小锅炉。

  机动车排气以及油站油气挥发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1738万辆。机动车排气污染不仅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率高,而且所排放出的氮氧化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是形成大气复合型污染的重要因素。

  (三)大气复合型污染问题凸显

  当前的大气污染不同于传统的粉尘或硫酸盐单一污染,而是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新的大气污染物的复合污染。这种复合污染是形成灰霾、光化学烟雾的主要因素。尽管近几年来,珠三角地区的灰霾天数有所下降,但仍然维持较高的水平。目前,我国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大气复合型污染防治的要求。国家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仅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不能完全反映大气污染的实际状况,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直观感受不一致。同时,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尚未有专门针对大气复合型新污染特征方面的规定,不利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复合型污染防治工作。

  (四)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力度仍需加大

  由于亚运空气质量保障目标要求相对较高,秋冬季节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扩散能力弱,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与扩散,且受区域外输入性污染影响,亚运会期间存在灰霾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保障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的工作绝不能放松。

  此外,我省环保工作的基础也相对薄弱。如,大气污染监测、监管能力亟待加强;排污许可证、排污权交易、区域性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制建设滞后;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城市空气质量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对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工作力度,加大工业锅炉的治理、淘汰力度,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防治,促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防止污染向山区和农村转移,努力保障亚运会、大运会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一)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全力保障亚运会空气质量

  以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认真实施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进一步加强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同时,借鉴北京举办奥运会的经验,在加强亚运会、大运会主办城市与周边城市联防联治的基础上,加强与周边省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协调与合作,健全区域突发性污染预报预警体系,确保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空气质量。

  (二)加大工业污染源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继续推进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促使尚未脱硫的燃油或热电联供机组加快脱硫,鼓励燃油电厂实施油改气工程;全面启动火电厂脱硝工作,研究出台我省火电降氮脱硝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尽快研究实施优惠政策,推动企业降氮脱硝工作。加大工业小锅炉淘汰治理工作力度,通过配合“双转移”战略的实施,淘汰部分工业小锅炉,逐步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完善与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标准,削减排放量。加快推进大气重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加大清洁生产力度。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动结构减排。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大力实施《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方案》,推进城市公交车的清洁能源改造,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珠三角城市要加快高排放车辆的更新淘汰,保障国IV油品供应。建议佛山、东莞等亚运会协办城市参照广州市提高补助标准淘汰“黄标车”的做法,加快 “黄标车” 的淘汰步伐。鉴于江门、佛山市摩托车量大,分别为130万、113万辆,建议通过限制上牌、过期淘汰、逐步减少等措施减少污染。

  (三)严格环保准入,严防污染向山区和农村转移

  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重点做好电网、交通、石化和火电等重点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开发的规划环评工作。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加强《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环保规划的实施力度,在大力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过程中,严防污染向山区和农村转移。

  (四)探索先行实施符合新型污染特征的大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空气质量评价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建议珠江三角洲地区在适当时候 “先行先试”,增加臭氧、细颗粒物、能见度等为大气质量评价指标,并相应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手段现代化建设,使大气质量评价更加准确反映城市空气质量,更加切合群众的实际感受,为国家今后出台健全大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先行做法和经验。

  (五)加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适时启动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制定符合区域型、复合型新污染特征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建立区域规划、综合整治、集中控制、防止污染转移等区域联防联治制度;建立加强工业废气、城市饮食业、扬尘等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完善大气污染在线监控制度、排放大气污染物许可制度;制定有毒有害气体名录以及船舶废气、城市建筑工地扬尘的排放标准;建立健全大气新型污染监测和防治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