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检查律师法贯彻执行情况
梅州日报讯 8月3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林荣带领市人大法工委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兴宁、蕉岭等地进行重点检查,走访了梅州城区两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分别召开梅州城区律师所负责人座谈会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了解近年来我市贯彻执行《律师法》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律师法》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对贯彻执行《律师法》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加大力度宣传《律师法》和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改善社会舆论环境,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三要改善执业环境。公检法等职能部门要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调查权、阅卷权的行使,尽可能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条件。四要创新体制改革,使律师事务所向合伙制和个人制律师事务所方向发展。五要加强行业管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钟雄浩赖敏)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