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7月14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广灵、黄少霞、徐海祥、蒋顺威、黄建丰、林邦彦,秘书长周成志等2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有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东明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并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佛山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佛山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0年预算草案,批准佛山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0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
受佛山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凯军向会议作关于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通过关于市人民政府《实施意见》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原则同意该《实施意见》。
会议提出,加强摩托车管理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大事,要坚持以人为本,十分注意解决群众出行代步问题,限摩工作要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统筹,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现代公共交通体系。
会议同时通过了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根据代表出缺和工作需要,依法分别补选刘宏葆、陆帜然、刘启宏、唐棣邦、伍丽芳、刘东豪、高海辉、黄志华为佛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至此,佛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350名。
会议决定,接受招汉铨、谭定生同志辞去佛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佛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还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一批法官和检察员的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