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调研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是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之一。6月28日起,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分赴肇庆、清远、阳江、深圳、江门、汕头、惠州等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清远市相关负责人向调研组介绍说,在清远等部分地方,政府建的保障性住房与市面上出售的二手房价格差不多。为了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政府投入了较大的财力和精力。“有时建设保障性住房还不如直接购买二手房提供给低收入者,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
“建设保障性住房并非‘华山一条路’,应该有变通,地方政府买二手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也应该算完成了建设任务,调研组回去后将建议调整相关政策。”陈小川说。同时,她还建议,各地市可根据实际,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加强对低收入群体、夹心层的保障;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进出机制。(任宣)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