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
9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义君、副主任林如鑫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良传等参加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情况汇报,并到陆丰市进行实地调研,听取陆丰市政府工作汇报,深入到博美镇图美、霞绕村委会,与镇、村干部进行座谈,了解村委会工作情况。检查组成员还分组深入村民家中,听取群众建议意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10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村民自治工作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发动,认真指导村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全面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农村基层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今年,全市717个村委会全面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呈现出选民参选率高、直接当选率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高、干部整体素质较高的特点。整个换届工作达到了市委提出的“确保依法依规,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提高两委交叉任职率”的目标,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林义君强调,要继续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依法依规搞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委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村集体经济,重视民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施育玲李良渠 庄清贺)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