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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调研市生态公益林全覆盖及补偿资金落实情况

来源: 广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5年05月20日 09:56

    市人大常委会拟于2015年6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生态公益林全覆盖及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审议前的准备工作,5月13—14日,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主任陈绍康带领部分农村农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农村农业专业小组代表到从化市、增城市,对我市生态公益林全覆盖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视察了良口林业站、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大丰门林场,分别听取了广州市、从化市、增城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听取了部分基层林业管理人员、护林员和林农的意见。

    据了解,我市于1999年已规划界定生态公益林,并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03年出台全省第一部生态公益林保护法规《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2008年实施生态公益林分级补偿;2014年推进生态公益林体系全覆盖,划定森林管护区。目前,全市共规划界定生态公益林270万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5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178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77万亩;共约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62%),森林管护区170万亩(其中补贴面积为66万亩)。2015补偿资金提高至2.3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2亿元),惠及200万林农,有效调动了林农护林积极性、促进林农增产增收。

    参加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对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陈绍康主任在小结本次调研活动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准确把握“生态公益林体系全覆盖”上的定义,做好宣传工作;二是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惠及广大林农;三是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改进补偿资金发放方式,实事求是地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四是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力度,强化对基层的工作指导,研究解决两市提出的具体问题;五是研究出台政府规章或工作指引文件,强化对生态公益林的规范管理。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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