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市贯彻实施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和市总工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煜荣参加了调研活动。
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和市信访局的汇报;到西区、沙溪和南头等镇听取基层有关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和工会对有关情况的介绍,走访了3家企业,与9家企业的员工进行了座谈。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十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法院、工会、基层有关部门及部分企业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协调劳资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作用,《条例》实施取得良好效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关系变化,《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出台,《条例》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的需求,据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准备启动对《条例》的修订。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