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
4月29日至30日上午,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全体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谢宝怀、吴树坚、赵小穗、张嘉极,秘书长周素勤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军、刁爱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钟健平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和实施刑事审判的若干规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4年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举借和偿还计划的决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勇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贺丹青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法规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深化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议案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多项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任命杨杰锋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李光成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桂芳向杨杰锋、李光成颁发了任命书。
本次会议共举行了2次全体会议,1次分组会议,1次法规解读会。出席人员请假4节的有史琨、李兆宏、李瑾、陈伟光、陈创生、陈荣昌、邵建明,请假1节的有李力、赵小穗、伍第政、严翠芳、黄荣康。列席人员请假4节的有詹树柏、陈建智、江雪凌,请假3节的有吴如清,请假2节的有胡爱斌、杨国橡、陈跃、周慧。列席单位负责人请假1节的有荔湾区人大、天河区人大、萝岗区人大。